【本報訊】小兄妹疑遭親人虐打妹亡兄傷,而被捕婦人與前夫所生的七歲女童雖無被虐,但目睹異父異母、與自己年紀相仿的兄長及妹妹遭受不同對待,有機會對其心理產生負面作用,影響成長。有臨床心理學家指出,一般親歷身邊兒童被虐待,而自己平安無事,有機會令事主的成長出現兩種極端,包括被無助感籠罩而變得懦弱畏縮,或者因觀念扭曲而變得任性蠻橫。
社會福利署高級臨床心理學家周寶玲表示,一般兒童見到身邊的小孩被不合理對待甚至虐待,必會感到「唔舒服」,如果事主在事件中擔任旁觀者角色,有機會誤會暴力手段為令人屈服的唯一措施,又會因自己平安無事而覺得被「優待」,造成觀念扭曲,以為「自己好特殊,應份嘅特殊」,從而覺得身邊所有人都應該對自己特別好,變得刁蠻任性。
事主又可能因目擊事件而受驚,覺得自己未能提供幫助,「點解救到自己救唔到佢?」因而被無助感及罪疚感籠罩,長久下去在待人接物方面出現障礙,「有咩事都收收埋埋」,且會以被虐兒童為「榜樣」,認定「佢咁做之後畀人打,咁我都唔咁做」,又會覺得「大人都係唔可信」,對人產生疏離感。
另外,與死亡女童同住的「哎吔」外婆被警方帶署助查。執業大律師陸偉雄稱,同住外婆是否需負刑事責任,要視乎她在事件中的角色,若外婆一直知情,但對事件不聞不問,屬於忽略照顧,或會被控;相反,若外婆目睹事件,已「出聲」圖阻止事件發生,不論是否能制止,亦已完成其責任,在此事上不需負刑責。